招标信息

昆明卷烟厂制丝车间北除尘房烧结板除尘器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5

1.招标条件

昆明卷烟厂制丝车间北除尘房烧结板除尘器购置项目已经正式批复,项目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昆明卷烟厂制丝车间北除尘房烧结板除尘器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卷烟厂制丝车间北除尘房烧结板除尘器购置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在昆明卷烟厂制丝车间北除尘房内购置一台烧结板除尘器及配套除尘风机,提高制丝车间北除尘房除尘系统的粉尘处理能力。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工期:2025年10月31日以前完成。

2.4质保期:1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5质量标准:达到现行的国家及技术规范执行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验收相关要求等。

2.6项目地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卷烟厂制丝车间。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须提供投标人2025年1月1日至今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成立至今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3.4投标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以承诺书的方式进行承诺)。

3.5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

3.6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上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

3.7提供符合要求的《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与《廉洁诚信承诺书》。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在“天眼查”或“企查查”等专业网站上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2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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