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建十一局潍宿高铁站前四标、十五局赤峰中环路土建一标涉铁工程、二十四局聊城市粮食智慧仓储物流产业园、十八局新朔铁路高路堤加固项目、大桥局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05
1.招标条件

1.1 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项目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3〕6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安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江苏省出资,资本金以外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潍宿高铁站前四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1.2 聊城市粮食智慧仓储物流产业园项目已由聊城市茌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编号:371523202410250101)批准建设。业主为聊城市国兴民安粮食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市聊城市粮食智慧仓储物流产业园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1.3 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滨审批投准[2016]16号批准建设。业主为天津泰达城市轨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招标人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1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1.4 ‌赤峰市中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交赤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甲方单位为中交建筑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赤峰市中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土建一标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赤峰中环路土建一标涉铁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绞线进行公开招标。

1.5 新朔铁路大准公司高路堤加固等四项工程第2标段已由新朔铁路大准公司列入新朔铁路2024年技改工程投资计划《关于下达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通知(新朔计划字〔2024〕108号)》批准建设。业主为国能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大准铁路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新朔铁路高路堤加固等四项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潍宿高铁站前四标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潍宿铁路WSZQ-4标段五莲轨道板厂位于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高泽街道辉沟子村,位于铁路正线里程改DK112+000处,主要承担潍宿高铁DK0+000~DK158+050范围内的53624块CRTSⅢ型无砟轨道板预制任务。

2.1.2 聊城市粮食智慧仓储物流产业园项目:位于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博平镇309国道以南、一干渠以西、邯济铁路以北、徒骇河以东,本工程预计实施周期为自立项起约36个月,总建筑面积约162164.93 m², 建设粮食智慧仓储物流产业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平房仓、浅圆仓、立筒仓、生产加工车间等,同时配套建设一站式服务中心、机修器材库等生产辅助设施,道路、停车场、总图工程等附属设施。

2.1.3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十二标: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12合同段本标段为一站一区间,车站建筑面积约18894平方米,最大基坑深度19米,车站总长307.0m,车站共设置两组风亭,四个出入口,两个安全口及一个消防水池,均采用明挖法施工;区间长度约1.5km,区间盾构法施工,隧道断面面积约34.21平方米,端头井地基加固采用地面搅拌桩+旋喷桩形式,纵向加固长度石油新村站盾构始发端为11m,宽度为盾构外皮两侧各3m,深度为盾构外皮上下各3m。

2.1.4 赤峰中环路土建一标涉铁工程项目:该项目为赤峰中环路土建一标范围内三处跨越铁路桥梁及相关工程。由小里程至大里程布置分别为:上跨赤峰南站运转场转体桥,采用(90+155+90)m变截面连续箱梁跨越,起讫里程桩号为K20+627.5~K20+962.5;上跨生产资料专用线及赤峰新泰和4S店现浇连续箱梁,采用3×30m+(30+33.741+30)m等截面预应力混凝土现浇连续箱梁结构跨越,跨越处专用线里程 K0+290.64,交叉角度为 84.66°;上跨盛城专用线现浇连续箱梁,采用(29+35+29+29)m等截面预应力混凝土现浇连续箱梁结构跨越,起讫里程为K21+296.241~K21+418.241,项目起点距离终点距离790.741m,施工线路长度合计640.96m。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铁南大街、站前街。施工范围涉及桥梁工程、电务电气化改造等工作内容。

2.1.5 新朔铁路高路堤加固等四项工程项目:本工程建设地点为大准铁路沿线,大准线K161+288-K225+050里程范围,该项目包括:高路堤工程,高大路堑护坡加固工程,路基附属设施整治工程等三项工程。大准线自京包线大同东站起,向西至准格尔旗的薛家湾站,线路经由大同市、丰镇市、凉城县至准格尔旗止,大准线(K1+622~K265+142、长263.52km)。本标段大准线K158+070-K225+050里程范围,主要位于外西沟站至老牛湾站范围内。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GC01包件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冷轧钢筋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GC02、GC03包件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钢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至今任意连续两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GC01、GC02、GC03包件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或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4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5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GC02包件钢筋生产厂家应为山钢、邯钢、安钢、莱钢、 莱钢永锋、石横特钢生产等同等档次。

4.2.2钢绞线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经营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至今任意连续两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或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4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5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3水泥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至今任意连续两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或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4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5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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