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受大庆油田物资公司化工材料分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主要是大庆油田所需的压裂用消泡剂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2名的为中标人。有效投标人数量等于2名时,采取末位淘汰制,中标人数量为有效投标人数量减1。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1、中标人为2家时,原则上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分配的工作量不高于该项目估算金额的60%(540万元),排名第二的中标人分配的工作量不高于该项目估算金额的40%(360万元);
2、中标人为1家时,全部分配给该中标人。3、若某一中标人暂不能履行供货的,其剩余工作量均分给其他中标人,此部分工作量需其他中标人完成自身中标工作量后开始执行,当该中标人恢复供货资格后,其被均分的剩余工作量未执行部分由其继续履行。若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无法接受部分或全部新增工作量的,由其签订《工作量确认单》确认可供货数量。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2.2 中标结果有效期:到发布最新集中采购结果为止,最长至2027年04月15日;该中标结果仅限物资公司签订合同使用。 2.3 交货日期:以用户实际需求的日期为准。 2.4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的地点。 2.5 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招标产品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包含招标产品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且一项认证在大庆油田只能对应一项产品(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规定的认可标准中有特殊说明的除外);【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该认可证书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证书签发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查询截图(查询网址:www.cnca.gov.cn)】 3.4投标人必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发布之日)后至开标当日前(不含开标当日)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测)机构出具的招标产品有效的检验(测)报告,检验(测)报告必须满足招标产品技术规格书中1-6项指标要求。 3.5投标人必须在结构化的商务报价表的备注栏中填写其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中对应的产品名称代号; 3.6投标人必须承诺投标产品中不含有机氯成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06月05日17:00:00至2025年06月12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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