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公司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压水堆扩建一期工程厂前区、附属区域零星维修及石料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25-06-05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核电公司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压水堆扩建一期工程厂前区、附属区域零星维修及石料厂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3 标段划分: 华能核电公司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压水堆扩建一期工程厂前区、附属区域零星维修及石料厂改造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5 计划工期: 暂定开工日期2025年7月15日,暂定竣工日期2026年2月13日。实际开始日期以合同正式签订后甲方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厂前区、附属区域零星维修及石料厂改造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1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总承包项目,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以及能够证明工程已开工建设的文件(如开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履约评价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4其他要求:无。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05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6月12日09时00分止。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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