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聚丙烯装置丙烯精制COS水解剂、脱硫剂三次招标公告
2025-06-05本招标项目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聚丙烯装置丙烯精制COS水解剂、脱硫剂(三次),招标人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11 万吨/年聚丙烯装置丙烯原料在进入聚合反应前,需要经过精制塔进行精制,采用 COS 水解剂和脱硫剂脱除丙烯原料中的杂质(主要是硫),提高丙烯纯度,达到良好的聚合效果。丙烯精制脱硫系统由 D101、D102 两组精制塔组成,每组包含 ABC 三台精制塔,两组塔一开一备,日常生产一组塔运行。为提高丙烯原料精制效果,计划采购 COS 水解剂和脱硫剂。本项目采购涉及2个品种,水解剂、脱硫剂。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聚丙烯装置作业区(大庆龙凤炼油厂院内)。
项目概算:32.82万元(含税)。
结算数量计算方式:执行固定总价,货到验收、装置试用验收合格后,卖方开具结算期增值税专用发票三个月内付款。单价包含货款、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卸车费及增值税费(税点13%)、技术指导费、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产品包装要求使用密闭吨袋包装。包装容器(吨袋)上应有明显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 产品名称、等级、商标、制造商、公司地址、生产日期、净含量。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货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2.2 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水解剂 |
满足附件一技术要求 |
立方米 |
12 |
按合同约定执行 |
脱硫剂 |
满足附件一技术要求 |
立方米 |
12 |
按合同约定执行 |
2.3 技术要求
具体详见附件一《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聚丙烯装置丙烯精制COS水解剂、脱硫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国内生产商和代理商均可报名,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证明文件:
(一)生产商须提供:
1、营业执照;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二)代理商须提供:
1、营业执照;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须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合法授权书;若成交,代理商不可更换产品生产企业。
4、所代理生产企业的资质满足上条款中(一)条中1条生产商的资质要求;
(三)生产商和代理商均须提供:
1、产品应用业绩要求:
投标产品(要求同型号)拥有聚丙烯装置成功应用的业绩。附使用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使用单位、应用装置情况、应用时间、应用效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备注: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投标产品业绩,生产商不可以提供代理商业绩;代理商可以提供生产商业绩,但不可以提供生产商的其他代理商业绩。
2、均须提供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四)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单位对所提供的资质审查材料和官方网站信息的对应性、及时性、有效性、完整性、商务技术参数响应性负责,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买方有权对报名单位提供的业绩等材料进行核实,任何阶段如发现报名单位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成交等相应资格。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年 6月 5日 16:00:00 时至 2025 年 6 月 10日 16:00:00 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