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洛宁县罗岭乡讲理村至后核桃沟村改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34 2、项目名称:洛宁县罗岭乡讲理村至后核桃沟村改建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24,553.83元 最高限价:1224553.83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洛宁政采磋商(2025)0035号-1 洛宁县罗岭乡讲理村至后核桃沟村改建项目 1224553.83 1224553.83 1224553.83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洛宁县罗岭乡讲理村至后核桃沟村改建项目全长2.4公里,18cm厚水泥混凝土路面10903.50㎡、16cm厚天然砂砾底基层3943.50㎡、路基整平碾压3943.50㎡、路肩培土205.20m3等;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5.3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5.4工期:30日历天
5.5采购范围: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2)本项目执行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2、供应商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出具截止投标截止当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3.3、信用承诺函: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其他相关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06日 至 2025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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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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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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