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合众养护院周边地块排水防涝工程招标公告

2025-06-05
1.招标条件

合众养护院周边地块排水防涝工程已由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合众养护院周边地块排水防涝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以丽发改项管〔2025〕114号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6-331100-04-01-752717,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丽水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招标人为丽水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2373.1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812.73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5842平方米,主要建设排水防涝设施(总长约1120米),配套建设生态停车场(约1400平方米)、场内道路(约94米)、生态修复(面积约12895平方米)及交通安全设施、电气照明、雨水回收池等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开发北路与环城北路交叉口东北角及西北角区块。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排水防涝生态修复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不包括:线路迁改。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700万元。

2.3施工总工期:20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 个;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信息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R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26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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