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郑州伊斯兰教经学院教学综合楼项目供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5-06-05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伊斯兰教经学院教学综合楼项目供配电工程施工

2.2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7950.59㎡,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地上建筑面积6789.91㎡,地下建筑面积1160.68㎡。

2.3 招标范围:郑州伊斯兰教经学院教学综合楼项目供配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答疑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从上级电源电引至本项目双电源专用配,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以及市政管线踏勘,电缆井,变压器防震降噪处理,同时负责材料设备(含配电室设备)的检验试验、测试、调试、工程报验、电力部门验收以及协调局投部分设备(含验收时配备的全套工器具)直至送电的全部工作内容。本项目总变压器安装容量为1000kVA。

2.4 工期:60日历天

2.5 施工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郑州伊斯兰教经学院校园内

2.6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施工图纸设计及相关国家现行电力工程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及供电部门等的相关规定及要求;高低压柜内主要元器件不低于图纸设计标准,工程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并完成正式电送电。

2.7 质保期:两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取得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四级、承修四级、承试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投标企业注册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企业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4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附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单位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等;);

3.6 企业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一份(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②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为“合同金额≥150 万元的供配电工程施工项目,且包含变压器安装、电缆敷设、配电设备调试等核心内容”;

3.7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应提供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中国查询以网站自动跳转链接后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查询的结果;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包括所代理品牌的制造商之间如果存在以上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2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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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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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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