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UPS供电系统蓄电池更换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6-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UPS供电系统蓄电池更换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2.3307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2.3307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蓄电池

1215(块)

详见第四部分

工业

2

电池连接线

665(米)

详见第四部分

工业

3

蓄电池在线监测管理主机

11(套)

详见第四部分

工业

4

蓄电池在线监测管理主机LCD显示屏

11(个)

详见第四部分

工业

5

蓄电池在线监测配套电缆

11(套)

详见第四部分

工业

6

蓄电池在线监测管理系统模块

33(个)

详见第四部分

工业

7

蓄电池在线监测管理系统监测单元

717(个)

详见第四部分

工业

8

电力监测仪

7(个)

详见第四部分

工业

9

配电系统信息采集主机

9(台)

详见第四部分

工业

采购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UPS供电系统蓄电池更换采购,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供应商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信用信息: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所有标的货物应全部由中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该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招标文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6日  至 2025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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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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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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