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2025年死亡松树专业化除害处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5项目概况
受浦城县林业局委托,对[350722]MY[CS]2025007、浦城县2025年死亡松树专业化除害处理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浦城县2025年死亡松树专业化除害处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7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22]MY[CS]2025007
项目名称:浦城县2025年死亡松树专业化除害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0,000.00元
采购包1(浦城县2025年死亡松树专业化除害处理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7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75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0902040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
浦城县2025年死亡松树专业化除害处理服务 |
1(项) |
否 |
对浦城县辖区内高速、国省干道沿线一重山、城区周围一重山及重点生态区域(国有林场经营区除外)的所有零星死亡松树全面清理并就地除害处理,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1,75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6-05至2025-06-12,(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后查看)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6-17 15: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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