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挥发性有机物提标改造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2025-06-05本招标项目 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挥发性有机物提标改造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背景概况:
01单元新建油品车间洗槽、火车装车、原油装车尾气回收处理装置:新建一套处理规模为3100Nm3/h,采用“冷凝+吸收+直燃(HCS利旧)”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对油品车间洗槽尾气、火车装车尾气、原油装车尾气进行回收处理后达标排放。
02单元油品车间重污油罐1005、1006罐顶废气收集处理:对油品车间重污油罐1005、1006进行氮封以及单罐单控的设计,同时建设一套处理规模为1100Nm3/h,采用“收集+输送”排放废气进行收集后输送至焦化加热炉焚烧达标后排放。
03单元烷基化装置酸罐、废酸罐和废碱罐废气收集处理:对烷基化装置酸罐、废酸罐进行氮封以及单罐单控的设计,碱洗后与废碱罐废气进入吸附罐吸附处理,达标后排放。
04单元硫酸装置酸罐、废酸罐废气收集处理:对硫酸装置酸罐、废酸罐进行氮封以及单罐单控的设计,排放废气进行碱洗后进入吸附罐吸附处理,达标后排放。
05单元苯乙烯汽车装车排放总线增加LEL浓度检测仪:在苯乙烯汽车装车排放总线增加三取二的LEL浓度检测仪,当浓度高于设定值后进行相关连锁操作。
06单元油品车间部分储罐改造:14台固定顶储罐增加压力变送器;11台固定顶储罐增设低泄漏呼吸阀;储罐TK-307作为全厂吹扫罐,改造部分流程;储罐TK-329/333改造为内浮顶罐;9台储罐增设导向柱囊套。
07单元增设便携式检测仪:2台红外便携式VOCs分析仪;1台FID便携式VOCs分析仪;涉及专业:自控。
2.2 招标范围:
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挥发性有机物提标改造治理项目基础设计工程范围内所有的施工图设计(含竣工图)、设备及材料采购、项目相关的安装、土建、电仪、电信、给排水等全部专业施工(包含施工特殊技术措施、大型机械进出场及使用、施工安全措施、临时设施、冬雨季施工特殊措施),项目中交,以及工程范围内的无尘施工(包括进出场洗车系统)现场标准施工、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现场“实名制”等技术措施,编制单项总结,协助并指导发包人完成联动试车、投料试车、装置性能考核等。配合招标人进行竣工验收(包括消防、防雷等专项)、转资及项目后评价工作。负责配合发包人完成数字化交付相关工作。负责其他相关设备改造非设计原因变更的设计、采购、安装等作业。
投标人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2.3 建设地址:(登录后查看)
2.4 工期:开工日期2025年7月15日,工程中交日期:2025年12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开工通知为准)
2.5 EPC总承包概算8151.09万元(含增值税);EPC总承包工程最高限价:7435.705万元。
2.6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2资质要求:
3.2.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2.1.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2.1.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工业管道安装GC2级许可子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的规定。
3.2.2设计单位投标
3.2.2.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一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3.4业绩要求(能力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项环保工程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工程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6未因违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抚顺石化公司通报的、冻结的或进入黑名单的;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6.1.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1.2注册建造师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1.3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项类似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封面、签字页等合同关键页)。
3.6.2设计单位投标
3.6.2.1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或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未开展注册的具有执业资格(以执业资格证书为准),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2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至少具有 1 项类似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封面、签字页等合同关键页)。
3.7设计负责人要求
3.7.1 设计单位投标
3.7.1.1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高级工程师。
3.7.1.2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类似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负责人业绩或工程设计负责人业绩,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封面、签字页等合同关键页)。
3.7.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7.1要求。
3.8施工负责人要求
3.8.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8.1.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8.1.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1.3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类似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封面、签字页等合同关键页)。
3.8.2设计单位投标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具有满足符合3.8.1要求。
3.9机械设备要求
总承包人的施工机具、大型器械的投入和人力组织计划要满足项目建设和安全环保管理需要,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人力、机械使用计划。
3.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10.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10.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6个月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1.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员的配备需要满足发包人需求。
3.10.1.3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设计单位投标
3.10.2.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6个月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2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3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员的配备需要满足发包人需求。
3.11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证书或相关规章制度。
3.12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
3.13其他要求:
3.13.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13.2投标人 2022年 01月 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较大诉讼案件。
3.13.3投标人须提供保障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13.4投标人需承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施工现场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配置的施工设备等施工资源,必须投标文件中的资源配置保持一致。否则经招标人查实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的赔偿申诉权”,通过招标人审批的变更除外。
3.13.5除央企及其所属单位之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须提供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中股东和主要人员信息截图)
3.13.6本项目允许前期参与可研或初步设计等咨询的单位参与EPC招标活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05 20:00:00 至 2025-06-10 23:59:59,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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