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高新区应急零星工程勘察、设计、测绘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高新区应急零星工程勘察、设计、测绘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勘察费:折扣系数1.0;测绘费:折扣系数1.0;工程设计费:折扣系数1.0

竞争性磋商范围:双德、硅谷、飞跃、超越街道回迁小区维修零星工程。创建文明城市、重大项目落位保障、节假日应急及突出事件处置、排水等零星工程、建筑等零星工程。工程勘察、测绘、初步方案、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等工作;

项目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内;

服务周期:合同签署后一年内完成勘察、测绘、设计工作,并提供施工过程中现场服务;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规定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独立的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测绘、设计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测绘(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2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2.3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2024年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参保证明;

2.4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2.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如为联合体磋商,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磋商,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编制并盖章,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6月5日8时30分至2025年6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时间:2025年6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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