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建设云南富民抽水蓄能电站工字钢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2025-06-05富民抽水蓄能电站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款庄镇,距富民县直线距离33km,距昆明市直线距离53km。枢纽工程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下水库及补水系统等部分组成,上、下水库大坝均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上水库位于纱帽山,大坝最大坝高91m,正常蓄水位2378m;下水库位于角家村款庄河右岸支流领带河下游河段,最大坝高112m,正常蓄水位1864m。富民抽水蓄能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装机容量1400MW,年发电量16.67亿kWh,额定水头508m。合同工期为2983天。
二、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2.1拟采购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明细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材质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范围 |
1 |
工字钢 |
Q235B |
I14 |
吨 |
88 |
富民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施工现场及其他指定地点 |
2 |
工字钢 |
Q235B |
I16 |
吨 |
10 |
|
3 |
工字钢 |
Q235B |
I18 |
吨 |
895 |
|
4 |
工字钢 |
Q235B |
I20a |
吨 |
10 |
|
合计 |
吨 |
1003 |
注:以上材料对应数量为预估数量,在合同执行期间可能会有所增减,报价人不得以数量增减为由向采购人进行索赔,最终以双方现场交货签收确认的数量进行结算。
2.2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2.2.1工字钢应满足如下技术标准及相关要求
(1)工字钢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706-2016、GB/T700-2006、GB/T 4697-2017及GB/T 11263-2017的有关规定。
(2)检查及验收:按GB/T 17505-2016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
(3)外形检查:工字钢的腿端外缘钝化和肩钝化不应使直径等于0.18t的圆棒通过。工字钢外缘斜度和弯腰挠度在距端头不小于750mm处检查。工字钢的腿中间厚度的允许偏差为±0.06t。不应有明显的扭转。长度允许偏差:≤8000mm允许偏差值+50mm,>8000mm允许偏差值+80mm。
(4)重量及允许偏差
1)应按理论重量交货,理论重量按密度为7.85g/cm3计算。
2)工字钢的每米重量允许偏差不应超过±5%。
(5)技术要求:钢的牌号、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及力学性能应符合GB/T700-2006或GB/T 1591-2018、GB/T 4697-2017的有关规定。
(6)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6个月(质保期自每批次材料进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6个月)。
(7)工字钢执行GB/T706-2016《热轧型钢》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三、采购要求
3.1采购原则和方式
3.1.1采购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中标人。
3.1.2采购方式:本采购项目采用竞价采购方式,竞价方式:两次竞价(第二次竞价,由采购人开启,具体报价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2 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
3.2.1交货地点:富民抽水蓄能电站EPC总承包项目一工区项目部: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款庄镇水电十四局富民抽水蓄能电站施工现场或其他指定交货地点;
3.2.2交货及验收:
3.2.2.1 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供货结束,按采购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具体到货时间以采购人提供的供货计划(通知)为准。
3.2.2.2 每批材料发运应随车发运三份发货材料清单、出厂合格证书、质量证明书、本批次产品检测报告等必要文件资料原件,提交的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必须与材料的批号相同,质量证明书必须加盖鲜章。
3.2.2.3 计量单位为“吨”,以理论重量计量验收。工字钢到达目的地后,由买方现场验收人员对卖方提供的发货单数量进行验收确认,同时采用现场过磅抽查形式核实工字钢数量。理论重量与现场过磅计量偏差在国家现行规范允许范围内的以生产厂家标注的尺寸为准理论计量;偏差超过在国家现行规范允许范围内的按不合格退货处理。如果在验收过程中买卖双方对现场过磅验收数量有异议,可找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数量与现场过磅的磅差在千分之三以内,按理论重量计量,磅差超过千分之三的按不合格退货处理。
3.2.3外观验收
材质证明: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卖方必须随车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及相关证明,交买方验收人员;
外观:如发现工字钢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不符合规范时,买方有权拒收,卖方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买方要求时间内重新更换符合标准的货物,卖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2.4取样送检
买方取样送检复测以买方业主和监理单位认可的试验机构检测结果为准,取样时要由买方质检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共同见证;
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
经检验,卖方产品质量不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或不能满足现场施工要求时,卖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处理,在限定的时间内重新发运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3.2.5若供应货物不满足合同约定或者成交人货物检测不合格,采购人将拒收该批货物,且成交人应立即组织进行更换合格产品等补救措施,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由于成交人延迟供货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情节严重者,将被列入电建集采平台黑名单并通报,列入黑名单的供货商,将无法参与电建集团股份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项目部的采购活动。
3.3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3.3.1本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3.3.2付款方式及结算:
3.3.2.1货款采用银行转账或六个月内(含)的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农行保理e融、工行云信、民生信融e)、招商银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证)、平安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方式支付,供应链金融产品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贴息费由卖方承担。
3.3.2.2货款支付:先货后款,按月结算。每月结算一次,结算起止日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每月18日前对上一个月所供货物进行对账结算,结算月后次月向乙方支付本期结算款的80%;结算月后第3月再支付本期结算款的17%;剩余的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半年),在质保期满后30日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支付(报价人可提供其他更优惠付款条件)。
3.4报价人资格要求:
3.4.1报价人必须是财务状况良好,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2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覆盖范围含工字钢的生产),提供(2022年至今)经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1份(CMA/CNAS认证机构出具)查询有效。
3.4.3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3.4.2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4业绩:报价人应具有工字钢供货业绩,在近三年(2022-2024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份(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内容需清晰可辨认)
3.4.5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4.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3.4.7报价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8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4.9生产企业及生产企业所属销售公司、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本次采购报价税率如若不同,按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
3.6询比价函的获取
3.6.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产品质量技术要求且有意参与的报价人,请于2025年06月09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前……报名参与本次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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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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