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庆炼化公司化工二部用气液分离器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庆炼化公司化工二部用气液分离器采购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气液分离器2台,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2、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3、交货要求:2025年9月30日前全部到货。

4、交货地点: 大庆炼化公司仓储中心

5、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含13%增值税、含运费及相关费用到货价):312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本项目仅接受投标产品制造商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涵盖设备类等相关产品生产、加工或制造内容(以评标时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查询为准)。

5.投标人须提供《技术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6.业绩要求(以下业绩要求必须全部满足):

(1)业绩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业绩销售方:投标人

(3)业绩标的物:衬氟设备或配件

(4)业绩数量及金额:不少于3份业绩,每份业绩金额不低于10万元(含税)。

(5)业绩证明文件:

a.提供业绩合同。业绩合同至少应包含合同首页、签字页、盖章页、供货范围及标的物价款等关键内容页。如合同内容不能表明标的物满足业绩要求,须提供合同技术附件。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投标人进行处理。

(二)信誉要求

1.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招标产品被处罚的投标无效(复查合格的除外)。

2.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投标无效(以评标时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查询为准)。

3.被中石油集团公司或大庆炼化公司纳入黑名单,且在惩戒期限内的投标无效(以评标时-三商黑名单查询为准)。

4.被列入《大庆炼化公司物资供应商不良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

5.在“失信信息公告”中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无效(以评标时-失信信息公告查询为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7.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记录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时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三)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响应,投标文件超出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内容和资料,不参与评审,不作为合同履约依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06-06 17:00:00至   2025-06-11 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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