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上庄煤矿粉煤灰灌浆站设备、压缩空气站及制氮站起重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2025-06-05山西省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公司西上庄煤矿及选煤厂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山西省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公司西上庄煤矿及选煤厂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09]3100号批准,本招标项目为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上庄煤矿粉煤灰灌浆站设备、压缩空气站及制氮站起重设备购置,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上庄煤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粉煤灰灌浆站设备购置
002压缩空气站及制氮站起重设备购置
详见第五章第二节技术规格书及其他服务要求。
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两个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标段001:投标人须为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储气罐、空气压缩机、浆液电磁流量计、浆液电动闸阀、渣浆泵、清水泵、排污泵、粉煤灰灌浆站控制系统设备允许投标人外购)。
标段002:投标人须为具有起重设备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4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及对应发票的开票时间均在此期间)。
标段001:类似业绩指:粉煤灰灌浆站设备供货业绩。
标段002:类似业绩指:起重设备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提供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上要体现货物名称。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6-05 18:00至2025-06-10 18: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06-30 09: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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