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中(宁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碳源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2025-06-05本招标项目柏中(宁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碳源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柏中(宁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柏中(宁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碳源采购招标
项目编号: XZL
项目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前湾新区热电路慈溪市北部污水处理厂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年内
外观:透明液体,不得有与所复配原料不相符的气味。不接受纯甲醇或纯乙醇。此复合碳源在深度处理段反硝化滤池投加,必须考虑碳源成分,确保出水COD达标。
(1)pH:6-9;
(2)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0.2%;
(3)总磷(以P计)的质量分数≤0.015%;
(4)总氮(以N计)的质量分数≤0.15%;
(5)氯化物(Cl)的质量分数≤0.025%
(6)硫酸盐(SO4)的质量分数≤0.025%
(7)汞(Hg)的质量分数≤0.00002%
(8)镉(Cd)的质量分数≤0.0002%
(9)铬(Cr)的质量分数≤0.0005%
(10)砷(As)的质量分数≤0.0005%
(11)铅(Pb)的质量分数≤0.0005%
(12)0.90吨/m³<密度(20℃)<1.26吨/m³
(13)BOD5/ CODcr≥60%;
闪点>93℃;
金属腐蚀速率≤6.25mm/a;
产品中的总磷、总氮、氯化物、硫酸盐、重金属、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均按化学需氧量(CODcr)为2.5*105mg/L计,化学需氧量不同时,按实际化学需氧量折算成CODcr为2.5*105mg/L产品比例计算出相应的质量分数
本次招标标段为: 柏中宁波碳源采购
标的物清单详见公告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函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公章的扫描件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加公章的扫描件),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加公章的扫描件
专用资格条件
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为碳源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授权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营业执照及授权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投标人不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的单位负责运输。
2、自 2022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碳源供货项目的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下列之一即可: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及验收证明文件。
3、投标人对以下要求做出相应承诺,并提供承诺书:
(1)能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对以下要求做出相应承诺,并提供承诺书:
(1)投标人近一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安全事故;
(2)投标人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没有重大质量问题或缺陷;
(3)投标人未被纳入柏中(宁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黑名单;
(4)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无不诚信记录(即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要根据投标一览表公式准确计算出G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G值作为网上投标平台最终报价,评审时专家组对投标人报价进行复核,如因投标人计算错误导致G值有误或最终投标单价与计算G值不一致,将作废标处理。
6、具体执行时间以合同为准,按照合同要求时间周期内发货。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06月05日 13时30分 至 2025年06月13日 13时30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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