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第24批集中招标重新招标二次-散货轮换证特别检验修理招标公告

2025-06-05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见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项目地点

1.

DNYZC-2025-05-01-757-02

上电10、上电11散货轮换证特别检验修理

船厂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交货期

信息服务费(元)

1.

上电10、上电11散货轮换
证特别检验
修理

上电10、上电11散货轮换证特别检验修理项目涵盖以下修理范围:坞修工程、甲板设备及甲板舱室、油漆工程、轮机工程、电气工程,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15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5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条件

1.

上电10、上电11散货轮换证特别检验修理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举力2000吨及以上的排位或船坞(干坞、浮坞)船舶修理场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具有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内完成至少2个载重2500吨及以上的船舶修理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服务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具有近5年内至少完成2个同类或类似项目负责人的履历(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年龄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2日23: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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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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