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职工培训中心聊城培训基地实训货车车体购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06-05本采购项目济南局集团公司职工培训中心聊城培训基地实训货车车体购置采购人为济局-职工培训中心,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济南局集团公司职工培训中心聊城培训基地实训货车车体购置 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济南局集团公司职工培训中心聊城培训基地实训货车车体购置 共1个包件,包件1:采购C70E实训车体、NX70A实训车体、P70实训车体新车各一辆。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一(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包件投标,所有包件明细均不得拆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相应的服务;
3.1.2投标人应具备相应或类似车型由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机车车辆制造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4.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1)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2)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投标活动的,或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C、D级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5.其他要求证明材料
(1)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采购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采购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2)提供近年(2021年3月-2024年4月)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败诉的物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3)具有近5年内铁路货车整车或车体的供货业绩,且须提供铁路主机厂之一出具的产品合格证,并提供本次采购产品合法来源证明文件。
(4)投标人负责实训货车车体制造、包装、运输、安装、安装所涉及的基础和电气等施工(即投标人负责设备制造、安装和调试过程涉及的所有工作)。
(5)实训货车车体安装包含但不限于车钩缓冲装置、转向架、制动系统安装调试,调试标准不低于铁路货车段修标准。成交厂家负责购置车体与济南西车辆段调拨7个转向架、6套车钩缓冲装置进行组装(产生调拨运输、组装费用由成交厂家负责)。
(6)成交方提供实训新车货车车体须满足C70E、P70、NX70A车型技术条件要求,供货实训货车车体为整车除转向架、车钩缓冲装置外所有配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材料原件备查)。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6月5日 08:30至2025年6月11日 16:3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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