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聊城热电7、8号机组锅炉灵活性控制优化改造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5-06-051. 招标条件
本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聊城热电7、8号机组锅炉灵活性控制优化改造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聊堂路39号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
制粉系统采用低速筒式钢球磨热一次风机中间储仓式制粉系统。每台锅炉配4台低速磨,3台运行,1台备用。每台锅炉配二台50%的离心式入口挡板可调一次风机,二台50%的动叶可调轴流式送风机、引风机。其FSSS系统为DCS的一个子系统,包括相应的控制柜、继电器柜等,火检检测控制系统分别采用uvisen及safefire公司的产品。
汽轮机为上海汽轮机有限公司制造的C330-16.67/0.98/538/538型330MW亚临界、双缸双排汽、单轴、一次中间再热的抽汽凝汽式汽轮机。发电机型号为QFSN-330-2两极隐极式三相交流同步汽轮发电机。
2.3 标段划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聊城热电7、8号机组锅炉灵活性控制优化改造技术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府区聊堂路39号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
2.5 服 务 期: 暂定2025年7月10日—2025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定标后以收到招标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2项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自动控制优化(或AGC、协调控制优化)项目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合同相关具体内容的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05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6月12日17时00分止。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