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第四采油厂封隔器、配水器表面处理加工定作招标公告

2025-06-05
2025年第四采油厂封隔器、配水器表面处理加工定作 2025-06-05
项目名称: 2025年第四采油厂封隔器、配水器表面处理加工定作
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1项目名称:2025年第四采油厂封隔器、配水器表面处理加工定作; 1.2项目编号:202; 1.3实施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 1.4计划投资:人民币80万元(含税,13%); 1.5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6非招标采购范围: 对第四采油厂封隔器、配水器表面防腐化学处理,加工工序为:发蓝处理、镀镍处理、镀铬处理、磷化处理、工管件喷浸等工序,额度上限估算金额为人民币80万元(含税),根据生产需求及机械加工的专业特点,实际发生的合同金额可能低于估算金额,具体工作量与金额以合同双方共同确认的实际发生数据为准。
项目单位: 第四采油厂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项目分类: 三类
供应商资格要求: 2.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2 服务商须为合格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服务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清晰影印件,同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 2.3 服务商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与之配套的政府批文(含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与之配套的政府批文(含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 2.4基础设备:镀槽8个,抛光机1台;注:1、需附带设备所在加工车间的整体布局实况照片扫描件,需提供每台(套)设备的照片并标注名称和规格型号。 2、抛光机需提供本单位设备购置发票或整体购置合同(合同中列明所需设备)及整体购置发票的清晰影印件。(发票日期在发布招标公告日期之前(不含公告日当天)); 2.5要求服务商须承诺:①必须具备镀铬、镀锌、镀镍、发蓝、磷化、喷浸等相关能力,本次谈判提供评标资料全部真实准确,所有设备完好,能正常使用;②无条件保证 48 小时(含节假日)应急服务;③如果在谈判期间和公示期间发现服务商有违反①承诺的情况,将终止中标候选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现服务商有违反①②承诺的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同意接受招标人现场勘察,并承担由违反承诺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对于投标文件造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列入黑名单。 2.6服务商须承诺:于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服务商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列为黑名单。 2.7 服务商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服务商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服务商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服务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服务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服务商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采购文件的获取: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自2025年06月05日17时至2025年06月0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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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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