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北京分行员工生日慰问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2025-06-05(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供应商声明书(详见附件),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相关项目涉案,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3),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6.报价人应提交如下的资格证明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包括但不限于:相关项目成功案例合同复印件,可脱敏处理;公司办公地点及自营线上采购渠道截图;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配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报价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供应商须点击此链接提交报名:
https://supplier.hxb.com.cn/signup/16298676
同时将所有材料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到联系人邮箱,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员工生日慰问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供应商需在征集有效期内同时完成网络报名和提交材料两个步骤,方可认定为有效报名。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联系人:马女士58598275 程女士58598260
供应商材料同时提交邮箱地址:215553316@qq.com,邮件发送后请主动电话确认。
征集期: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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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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