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2025年宣传媒体招标公告

2025-06-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2025年宣传媒体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2025年宣传媒体招标项目

2.1 项目地点:长春市。

2.2 招标范围:网络宣传媒体广告、软文投放、跟踪、刊发证明、效果评估等。

2.3 服务期:至广告投放完毕为止,最迟不超过2025年11月30日。

2.4 中标家数:1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49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媒体资源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3近年(2022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拒绝列入招标人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

3.11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3.1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招标人员工如存在亲属关系,应承诺不影响本次招标的公正性。

3.13潜在供应商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3.14投标人社会保险缴纳满1年及以上的员工人数不低于10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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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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