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陆家浜铁路货场工程第五批建管甲供物资(电力设备)招标公告
2025-06-05本次新建陆家浜铁路货场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陆家浜铁路货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发改函〔2019〕166号)、《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建陆家浜铁路货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上铁计统函〔2020〕597号)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铁集团、昆山市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一次招标未成功,现进行二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陆家浜站货场位于昆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京沪高铁、沪宁城际与既有京沪铁路间夹心地块,京沪线 K1414+100~K1415+650线路左侧,距离既有陆家浜站 3.2千米。新建陆家浜站货场总占地约660亩。本次工程实施征地范围内“三通一平”、 封闭设施、综合办公楼约3000平方米,新建集装箱作业线1条、笨大兼综合货物作业线1条。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
3.供货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设计时速160km/h及以上投标同类物资设备(箱变、高压柜、变压器)的铁路局(集团公司)供电处出具的相应运行业绩证明(取得业绩时间以采购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影印件,业绩可由多份合同组成)。
4.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同类物资设备(箱变、高压柜、变压器)通过CMA认证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2)直流电源柜、微机保护屏允许外购,投标人须取得相应授权,且同一生产商仅可授权一位投标人,外供方须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同类物资设备(直流电源柜、微机保护屏)通过CMA认证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并提供近五年(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设计时速160km/h及以上铁路正线业绩合同及对应的路局供电部处出具的运行证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06日至2025年6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发售),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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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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