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5-06-04本招标项目卫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高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 高经开审【2023】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山西恒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剩余资金由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卫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 高平市河西镇常乐村北侧
2.3建设规模:卫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远期设计规模为6000m³/d,本期设计规模为3000m³/d。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为“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2/0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臭氧氧化池-接触消毒池”
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高压板框压滤”工艺,脱水后污泥含水率达到≤60%,送至高平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除生产性建(构)筑物,同时建设综合办公楼、门卫室等铺助建筑。
2.4计划总工期:365日历天(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5日历天)
2.5招标内容及范围:
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采购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材料
施工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 质量要求:设计须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采购须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合格率达到100%;施工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资质、施工资质(联合体亦可)。其中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执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执业,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执业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担任。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坏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由牵头方提供)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都须提供)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如为山西省省外企业须登录山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晋信息登记,并提供信息查询页。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6月5日17时00分至 2025年6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获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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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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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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