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陕西榆神地区煤炭至永通公司汽车运输业务招标公告

2025-06-05
一.竞价条件

本竞价项目安钢集团永通球墨铸铁管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榆神地区煤炭至永通公司汽车运输业务已经竞价人批准竞价,竞价人为安钢集团永通球墨铸铁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竞价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

二.竞价内容:

1.项目名称:陕西榆神地区煤炭至永通公司汽车运输业务

2.竞价编号:YTJJ-YTYS20250601

3.竞价范围及内容:

3.1名称和数量

品种数量:烟煤,约15000吨。

备注:此运量为预估量,以实际采购量为准,此预估量不作为乙方对甲方纠纷的依据。

2、运输地址、运距及运量:

2.1.香水河矿、大砭窑煤矿至永通公司,运距约在750公里左右,运量约14000吨。

2.2.海湾、新窑、赵家梁、红岩煤矿至永通公司,运距约在790公里左右,运量约1000吨。

3、增值税率:9%,报价为不含税价。

4、供货、服务时间:2025年7月1日起—2025年11月30日。

5、结算、付款方式:现款支付;每完成一批次或者每月运输任务后,开具正规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后次月以现款方式支付。

6.报价:(一)按元/吨(湿基、不含税,税率9%,途耗0.8%)报价,按同比降幅系数报,起始系数为1,降幅系数不能大于1(系数在0.01-0.99之间报,最多保留2位小数),系数越小,降幅越大。

(二)最高限价:第1项:拦标价200元吨(湿基、不含税、单车途耗0.8%);第2项:拦标价213元吨(湿基、不含税、单车途耗0.8%)。报价时长一小时,一小时内最多五次报价机会。

三.竞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竞价人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具备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资质。(网络货运除外)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报名时请严格按照竞价人资格要求上传资质文件,资料上传不全,导致资格审核不予通过风险。

四、主要合同条款:

(1)运费支付:以月为单位结算上一个月进厂货物的运费,结算数量以到厂计量数为准,每月初核对上一月的进厂量,双方确认无误后,承运方向我公司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我公司收到发票并入账后,以现汇、承兑或其它方式支付。

(2)途耗:合同规定的综合损耗为8‰,单车计算途耗,超出8‰的部分按含税货款扣除,由承运方承担我公司包括货款、运费在内的全部损失。

(3)对于每批次发运任务,我公司(根据公司采购计划批次)给承运方下达发运计划和时间要求,约定每天最低发运车数,每五天进行一次考核,承运方完成计划量的95%及以上为合格,不足95%每吨考核10元(例如完成88%,考核剩余12%),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未完成计划量的95%自动解除合同,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协商解决。以上扣款从结算运费中扣除。

(4)中标人不能按甲方要求的运输计划完成运输,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及风险保证金并可以交其他(第三方)有能力运输方运输。

(5)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须交纳5万元风险保证金。(承运商在安钢集团永通球墨铸铁管有限责任公司其他项目交有风险保证金的并且不低于本次应交金额的不需要再交)。

(6)本运输项目为生产保障性,在开标前乙方已充分了解并慎重考虑了永通公司生产采购的变化性以及突发性,由此产生的日、旬、月运输量、组织车数等调度发运指令,乙方应在保产保供的原则基础上,严格按照甲方调度发运指令组织运输,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7)在开标前乙方已对货物装卸车环境、道路通行状况(不限于高速、国道、省道)、社会车辆流动、市场运价波动(含燃油燃气价格)、特殊节假日(含当地风俗)等情况提前进行了考察调研、分析研判,制订正常运输方案和特殊时期的应急组织预案,如因对上述情况不了解或组织应对措施不充分而造成运输计划不能完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合同执行期间,乙方运输线路的变化不作为对甲方异议或纠纷的依据。

七、技术要求:

(1)运输要求:运输车辆排放标准需符合国家、地方最新环保标准,(进、出安钢永通厂区要求必须使用新能源车辆),须对货物采取盖篷布、打铅封等安全防范措施,并且不得随意破坏、拆卸。

(2)承运方具备350吨/天的车辆组织能力应按约定时间、地点把货物运到我公司指定到达地,因运输不及时给我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其他损失的(如应向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等),承运方应赔偿我公司全部损失。

(3)承运方负责装、卸车现场协调及运输路途一切问题的协调与处理。承运方负责监装、监运、监卸,必须保证货物质量、数量。在装车过程中,承运方有权拒绝装载不符合我公司货物质量要求的货物,并及时通知我公司。如合同期间,煤粉运输出现质量异常问题依照安钢集团收货厂区等相关管理规定,由我公司组织调查核实,分析原因,承运方应积极配合。如承运方或承运方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承运方应向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人员(包含雇佣、帮工等)的伤、残、病、亡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处理,甲方概不介入。遇情况,甲方有权将乙方未结算账款代乙方用于应急救援支付等特殊处理。如给我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全部损失。承运方如在货物中夹带、藏匿危险物品和禁运物品而造成车辆毁损或被相关执法部门查处的,由承运方承担全部责任。

(5)承运方车辆及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装、卸货(厂)区安全生产、车辆行驶与停放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承运方车辆及驾驶人员在进出装、卸货(厂)区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安全、经营等全部责任由承运方承担。在装卸过程中因承运方违规产生的费用由承运方承担。在运输途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运方承担。

(6)承运方应提前知悉并严格遵守装卸地政府管控要求,因承运方不遵守装卸地政府管控要求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运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交货延期、货物损失等)。

(7)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承运货物,因违反相关政策造成的一切损失完全由承运方承担。

(8)投标前投标方应对装卸车环境、道路通行状况等情况提前进行调研,如因对上述情况不了解而造成不能如期完成运量的,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9)投标方应充分了解安钢永通生产采购的变化性以及突发性,因此产生的双方合同运量、执行期限发生变化,中标方应在安钢永通保产保供的原则基础上,按照招标方发运指令进行运输。

(10)中标单位中标后2日内与安钢永通公司签订合同,无故在2日内不签订合同视为无故弃标,将永久禁入安钢市场。

四.报名及竞价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竞价项目的竞价人均可在公告期间报名、购买并下载竞价文件。

公告时间: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2日12时00分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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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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