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建水电四局第二分局机电南山口抽蓄压力钢管制安工程坡口机(第二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6-05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委托,以询比采购(公开竞标)方式采购机电南山口抽蓄压力钢管制安工程所需的 1 台坡口机,采购设备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青海南山口抽水蓄能电站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境内,海拔高度3200米,本工程规划装机容量2400MW,安装8台单机容量为300 MW的立轴单级单转速混流可逆式蓄能机组。本工程为一等工程,大(1)型规模,主要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电站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开关站等组成。其引水系统和尾水系统均采用一洞四机的布置方式。

标段压力钢管布置位于高压管道(由主管、岔管和支管组成)及尾水支管部位,高压管道经引水隧洞末端混凝土岔管分为四条平行布置。压力钢管从发电水流上游到下游依次为上斜井上弯段→上斜井段→上斜井下弯段→中平段→下斜井上弯段→下斜井段→下斜井下弯段→下平段→岔管→下平支管段,最后为尾水支管段。压力管道主管材质为Q390D、Q550D、Q690D钢,钢管壁厚为28mm~ 62mm,压力钢管工程施工主要为高压管道、尾水支管压力钢管制作工程及高压管道钢管安装、回填混凝土及灌浆施工,压力钢管制作总量为3.114万吨。

2、采购范围:坡口机1台套、包含产品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交货、安装及调试以及相关技术服务,货物到达交货点前所有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质保期内外的服务等内容。

3、采购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坡口机

80*3000

台套

1

可加工最大板厚80mm,

加工最大板宽3000mm

备注:设备的报价为到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南山口抽水蓄能电站压力钢管厂的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设备费、生产加工、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安装费、调试费、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

3.1、整机配置:满足数控多边坡口机现行行业标准,设备配套的直线导轨(采用HIWIN、YTC、 PMI等同等档次的品牌)、轴承(采用哈轴、洛轴、瓦轴等同等档次的品牌)、主电机(采用开元、华宇、众泰等同等档次的品牌)、减速机(采用纽氏达特、青岛盈可润、通力等同等档次的品牌)、气动元件(采用亚德客、浙江百灵、佳尔灵 JEIPC等同等档次的品牌)、伺服电机(采用汇川、埃斯顿、禾川等同等档次的品牌)、可编程控制器(采用欧姆龙、施耐德、西门子等同等档次的品牌)、传感器(采用欧姆龙、SICK、施耐德等同等档次的品牌)、继电器(采用欧姆龙、施耐德、西门子等同等档次的品牌)、断路器(采用欧姆龙、施耐德、西门子等同等档次的品牌)。

3.2、供应商保证所供设备或产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遇有矛盾时,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

3.3、综合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予调整。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0天内全部到货,并于20日内完成安装。如能提前完成,请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如不能按此日期完成,请注明合同签订后最快几日内完成。

5、交货地点: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南山口抽水蓄能电站压力钢管厂。

6、质量要求:

6.1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国家技术质量标准,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工作的保养下,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缺陷负责。交货时质量良好、满足要求施工。坡口机符合JB/T 12525-2015,若遇国家/行业标准调整按照最新颁布标准执行,其他具体质量及技术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

6.2卖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6.3单台设备整机质量保证期为最终验收合格后24个月。在质保期内,凡由于设备设计、制造或材质等非买方原因造成故障,卖方负责修理或更换零部件,费用由卖方承担,更换下的零部件由卖方统一处理;如经卖方两次维修或更换零部件后仍不能彻底排除故障,导致买方无法正常使用的,买方有权退货,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质保期内因上述原因,造成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通过质量保证金抵扣。

7、到货验收:产品到达现场后,由买方负责卸车、买方提供存放地点,并会同卖方按双方签认单办理坡口机及配件交接手续。运到工地的坡口机及配件均要有生产厂家出厂合格证、品质检验报告。同时还应有使用说明书、电气原理图及电气控制说明书、电气接线图、部件安装图、安装、调试说明书、基础图纸等。

卖方提供的产品与买方要求不符时,买方有权拒收,并由卖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误工等损失。买方在收货后发现货物与要求不符的,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异议通知后3日内将货物负责更换并将不符产品退场,否则除承担货物迟延交付责任外,不符货物的损失责任由卖方承担。

8、付款方式:分4次支付。设备厂内初步验收合格后卖方向买方提供付款申请资料(包含金额为全额设备款项的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盖有卖方财务专用章的正式收据),买方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卖方合同额的20%作为初步验收款;设备运输至买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及运行满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买方于15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额的30%;设备运行满12个月无质量问题后买方于15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额的4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24个月,设备正常运行24个月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30天内付清。

9、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在线支付、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电子支付凭证。银行转账支付不低于货款的50%,其他非现金支付不高于货款的50%。采用承兑汇票支付的,在承兑汇票有限期内,如卖方提前贴现,所产生的承兑利息买方不予承担。若项目因业主结算资金不足而无法按既定付款方式支付时,后续货款支付渠道为项目自筹,自筹方式为项目业主单位筹集、建设单位筹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质量合格证书。

2、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2022-至今具有与本次采购坡口机相同/相近技术能力设备的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贰佰万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8、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5年06月 13日17:00前……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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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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