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机关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2025年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性磋商公告

2025-06-05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2025年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万元 最高限价:15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50 150 越野车 详见需求书
轿车 详见需求书
小型客车 详见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署后15 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有法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时必须提供)。3.法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 2023年度或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7.2024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5日到 2025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09:30至11:00,下午14: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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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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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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