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采购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5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采购物业服务项目预算金额:8021.2282万元最高限价:8021.2282万元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8,021.2282

8,021.2282

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3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通过预留采购份额形式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A.若供应商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为中型企业,须将本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70%的工作分包给小微企业,提供承诺函。B.若供应商为大型企业,须将本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40%的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提供承诺函。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落实的具体措施为:本项目通过预留采购份额形式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A.若供应商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为中型企业,须将本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70%的工作分包给小微企业,提供承诺函。B.若供应商为大型企业,须将本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40%的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提供承诺函。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本项目通过预留采购份额形式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A.若供应商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为中型企业,须将本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70%的工作分包给小微企业,提供承诺函。B.若供应商为大型企业,须将本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40%的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提供承诺函。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6月05日到2025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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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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