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建水电四局第二分局引江补汉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工程型材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6-05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委托,询比采购(公开竞标)方式采购引江补汉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工程项目的型材,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引江补汉工程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后续水源工程,从长江三峡水库引水入汉江丹江口水库坝下。引江补汉工程多年平均调水量39.0亿m³,工程包括输水工程和汉江影响河段综合整治工程两部分。

输水工程由进口建筑物、输水隧洞及检修交通洞、石花控制建筑物、出口建筑物和8#检修排水泵站等组成。输水隧洞施工共布置27条施工支洞(包括平洞、竖井、岔洞等),利用其中11条施工支洞作为检修交通洞。输水线路长约194.7km,其中进水口长约30m,输水隧洞长约194.2km,出口建筑物长约475m。输水隧洞洞径10.2m(等效洞径),流量为170m³/s~212m³/s(随三峡水库水位变化)。汉江影响河段综合整治工程扩挖出水渠长约3.55km;航道整治工程疏浚航道长约4.96km;河道整治工程对出水渠下出水口岸线进行加固,修整岸线1.86km,加固岸线1.50km。

2、采购范围:本次采购项目为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9标型材,包括出厂价、装卸车费、检验费、运杂(输)费、过路过桥费、运输保险费、利润及税费等指定交货地点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3、采购数量:型材(工字钢、钢管和钢板)1批,表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卖方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的数量按照现场实际交货合格品的数量计量,并不会因数量变化进行调整价格。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工字钢

I20a

5000

 

2

工字钢

I22a

3000

 

3

工字钢

I25a

3500

 

4

钢管

Φ42mm,δ=3.5mm

500

 

5

钢管

Φ108mm,δ=6mm

100

 

6

钢板

12mm

850

 

7

钢板

14mm

150

 

4、交货时间:2025年06月30日至2030年9月30日(实际供货截止时间根据买方工程进度情况确定)。

5、交货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引江补汉工程土建9标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1)工字钢应符合国标GB/T706-2016《热轧型钢》的有关技术规定。

(2)无缝钢管符合国标GB/T 17395-2008的有关技术规定。

(3)钢板应满足GB/T3274-2017《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钢板和钢带》的有关技术规定。

(4)满足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及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并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

(5)对进厂型材进行复检,对标号不清、厚度、材质有疑问的型材进行复验后,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型材不予接收。

7、其他

7.1验收与交付

除1-3工字钢检尺验收,其余型材过磅验收,材料交付前,卖方应对其进行全面检验,并在交付材料时向买方提交材料的质量合格证书,交付后,买方在3日内安排对材料的规格、质量等进行检验,材料经检验合格,买方验收合格材料,如果质量检验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文件要求,买方于检验当日将检验结果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买方以传真或电话通信方式发出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在72小时内对不合格材料进行更换处理,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赔偿买方工期延误等全部经济损失。材料检验合格,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材料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7.2投标报价

7.2.1综合单价(C)=基准价(A)+固定费(B),本次投标报价1-3(工字钢)根据2025年5月20日我的钢铁网当日发布的湖北武汉市场工字钢价格行情对应型号工字钢最低价格(山西晋南钢厂)为基准价,4-5(钢管)根据2025年5月20日我的钢铁网当日发布的湖北武汉市场无缝钢管价格行情对应型号无缝钢管最低价格(山东九阳钢厂)为基准价,6-7(钢板)根据2025年5月20日我的钢铁网当日发布的湖北武汉市场中厚板价格行情对应型号普中板最低价格(宝武鄂钢钢厂)为基准价,基准价以A表示;固定费包括材料的装卸车费、检验费、运杂(输)费、过路过桥费、运输保险费、利润及税费等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固定费以B表示。

7.2.2供应期内基准价A:以订货当日的“我的钢铁网”发布的当日湖北武汉市场工字钢/无缝钢管/中厚板价格行情对应型号工字钢/无缝钢管/普中板的价格为基准价;若节假日未发布信息价时以节假日前1天 “我的钢铁网”发布的湖北武汉市场对应型号工字钢/无缝钢管价格为准。固定费为卖方将工字钢/无缝钢管运至买方工程施工标段内指定地点的固定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除税金(税金依据:税法规定增值税税率调整的,合同单价不变,税额同步调整)外,固定费不作任何调整。

7.3支付比例及付款方式:

货款支付按照“先开票、后付款”原则。上月 26 日至本月 25 日为一个对账周期,卖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与买方办理对账手续,在次月10日前对上期实际验收合格货物数量、金额等与买方人员进行核对, 在对账单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同时将《材料发货单》签字原件移交买方。双方以此作为结算依据,对账单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卖方在15日前向买方提供符合税法规定和本次对账金额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买方不接受卖方以此为由的任何形式的提价或补偿要求。卖方未能及时向买方提供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买方有权拒绝付款。

货款支付比例及付款方式:卖方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到财务挂账后4个月内买方支付卖方已挂账部分材料款35%,余60%材料款买方于6个月后支付,依此类推(无发票部分不予结算),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为财务挂账时起12个月,若无质量问题时,45日后退还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产品质量的保证责任。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电子支付凭证。银行转账支付不低于货款的50%,其他非现金支付不高于货款的50%。若因资金不足无法按照既定付款方式支付,后续将采用项目自筹,通过向建设单位协商筹集资金解决。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且出具的检验报告不低于2个采购规格的产品。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应具有型材(工字钢、钢管和钢板)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22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6月12日17:00前(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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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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