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邮政三级物流体系处理中心项目(宿州邮件处理及仓储中心建设)变配电电力设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5
一、项目名称:邮政三级物流体系处理中心项目(宿州邮件处理及仓储中心建设)变配电电力设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AHQS

三、项目概述:邮政三级物流体系处理中心项目(宿州邮件处理及仓储中心建设)已启动,项目地址位于宿州市鞋城六路与磬云南路交叉口东200米;目前按照预排工期顺利向前推进,为保证后期变配电配套项目有序进行,需采购第三方对变配电系统进行设计。

四、招标内容:

邮政三级物流体系处理中心项目(宿州邮件处理及仓储中心建设)变配电电力设计采购项目:对宿州邮件处理及仓储中心建设变配电系统项目前期进行电力设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预算为4万元,投标人进行费率报价,费率上限为100%,报价超过上限,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邮政及其下属机构,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供应商参与安徽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允可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由采购人审核)。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单位,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

(六)供应商须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七)供应商须承诺:保证设计方案通过国网宿州市供电公司相关部门认可。

(八)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售后服务体系。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费用为每包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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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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