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二供水质监测仪表采购及安装三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5本比选项目2025年二供水质监测仪表采购及安装(第三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数量: 5 套。
2.2 供货方包安装和调试。
2.3 计划工期:根据比选人书面通知的时间,在3个月日内运到比选人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土建、安装及调试工作。
2.4 采购、安装、建设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3 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通过质量ISO9001、环境ISO14001、职业健康体系ISO45001认证。
【提供有效的证书】
3.4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的 30 万元及以上的水质监测同类型产品购销合同至少1个。
【提供采购合同、不低于前述金额50%的发票,合同与发票的项目名称须一致】
3.5 投标人需提供产品公司的对该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或唯一服务承诺函(例如哈希、SWAN、E+H出具该项目的唯一授权)。
【提供项目的唯一授权】
3.6 符合第五章“技术要求”。
【根据技术要求提供技术响应表,并根据技术条款要求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等。】
3.7 投标人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
4)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指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与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有违约情况或终止合同情况的。
【按照第六章 四、资格审查部分“承诺函格式”提供承诺函】
3.8 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指 2020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无在我司因产品及服务等对公司生产、经营、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的记录;若投标人出现过供水通报事项,因产品质量问题对生产、安全造成影响,存在合同违约等问题,不予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按照第六章 四、资格审查部分“无不良记录承诺函”提供承诺函,若经验证承诺函不属实,将对中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
3.9 若投标人违反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或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供应商负面清单”及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进行评审)。
3.10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1)上述所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并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上述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 比选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25年6月 5日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5 年 6 月12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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