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聘请专业律所(律师)进行诉讼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5-06-05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受富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富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聘请专业律所(律师)进行诉讼代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就本项目招标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采购需求:通过公开招标选取入围2-5家律师事务所,作为2025年富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律服务入围单位,与富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合作协议,并指定一名律师作为招标人的专属合作律师。合作期限内若招标人有案件(诉讼)需求时,将从入围单位中选取一家,与其签订案件代理协议,并由其指定的专属律师作为案件代理律师。在合作期限内,除正常的诉讼需求外,入围单位还须无偿为招标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法律意见函、发出律师函等,具体以招标人委托的工作内容为准。
2.2合作期限:服务期限二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经省、市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年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备独立主体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3.2律师事务所具有5名或以上专职律师,并指定其中1名为唯一专职律师,作为拟提供给招标人的备选代理律师。备选代理律师须具有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执业律师资格并连续执业不低于3年。
3.3备选代理律师作为团队负责人,以法律服务团的形式参与竞标。
3.4最近3年成功完成至少2项银行金融机构诉讼项目。
3.5法律服务团律师最近3年未作为原告代理人提起以富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对象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民事诉讼。
3.6法律服务团律师近三年没有因法律服务质量问题导致被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决或裁决赔偿的记录。
3.7律师事务所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偷税漏税记录。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06月05日至06月1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27日下午14时 30 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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