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阀门电动装置招标(标段一)招标公告

2025-06-05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阀门电动装置公开招标(标段一)

招标编号:SNZB-WZZX-D2025100684

(二)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标段

序号

物料描述

单位

24个月预估采购数量

使用单位

要求到货时间

备注

标段一

1

矿用隔爆型阀门电动装置       扭矩600N·m,电压380/660V

20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境内的权属分公司、子公司矿井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2

矿用隔爆型阀门电动装置       扭矩900N·m,电压380/660V

20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3

矿用隔爆型阀门电动装置       扭矩1200N·m,电压380/660V

20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4

矿用隔爆型阀门电动装置       扭矩1800N·m,电压380/660V

15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5

矿用隔爆型阀门电动装置       扭矩2500N·m,电压380/660V

10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提供样品

本次招标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物资供应中心阀门电动装置公开招标(标段一),一标段阀门电动装置共计5个品种,24个月预估采购数量为85台。投标报价包括货物的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增值税率13%)等所有费用。(具体参数及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为准)。具体采购明细详见下表:

(三)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不少于十份相同或类似设备的销售业绩,且产品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合同对应增值税发票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如不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设备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运行时间等信息。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四)付款条款及结算方式

1、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一票结算,增值税率13%。

2、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结算。

3、买受人将根据工作需要对中标人的产品纳入超市寄售管理。对于纳入超市寄售管理的产品,由使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情况进行选用,买受人定期对寄售物资的消耗情况进行统计,通知出卖人依据明细清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承兑汇票进行结算。纳入寄售管理的产品按实际结算总金额(不含税)收取1%的仓储服费。

4、质保期:质保期为货到验收合格且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后12个月。

(五)交货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方式及运输方式和相关费用负担

1、交货数量:本项目为预估采购数量集中招标,分批次交货,具体交货数量以招标方实际需求量为准或按合同约定。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清批次货物。

3、交货地点: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境内的权属分公司、子公司矿井。

4、交货方式:落地交货

5、运输方式及相关费用:运输方式出卖方自行选择,运输和卸货过程中费用及损失等由出卖人承担。

(六)投标报价相关规定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明细表顺序报价,明细表内所有物资必须逐项全部报价,如有缺项或者报价为零,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对系列产品的报价应具有规律性、系列性、科学性。如出现报价无次序、报价混乱或明显违背常理的情形,否决其投标。

3.报价为落地价,包含货物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税率13%)等所有费用。             

4.中标有效期内货物中标(合同)价格不予调整。若出现不涨价不供货或降低供货质量等不当情形,视为合同违约,将按合同约定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同时拒绝其参与买方组织的下一个采购周期的招投标活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同时具备招标货物相应生产经营范围及资质的生产性企业,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生产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金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的信息为准),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信息。

(3)具有招标货物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3C认证等有效资质证件;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间商、代理商投标。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因违规等原因,被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3.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四、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6日起至2025年6月1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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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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