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东省广裕集团韶关韶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墙面维修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6-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东省广裕集团韶关韶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墙面维修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人民币424087.67元(含税9%)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东省广裕集团韶关韶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墙面维修项目(第二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工期

最高限价
(元)

广东省广裕集团韶关韶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墙面维修项目(第二次)

80日历天完成

424087.67元

(含税9%)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80日历天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 6 月 6 日至2025年 6月 12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售价(元):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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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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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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