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第二十六加油站等13个站内充电项目监理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2025-06-05本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第二十六加油站等13个站内充电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87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销售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本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四控、三管、一协调”等相关的监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备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明)
(3)投标人须入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库成员(注:提供承包商库证明材料)
(二)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工程),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不得随意更换。人员数量:该项目至少委派4名专业监理。
(三)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公告发出之日)承担并完成过类似业绩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
(四)财务要求:
(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五)商业信誉:
(1)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评委现场查询)
(2)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单(评委现场查询)。
(3)供应商承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n)的查询结果为准。……
(6)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评委现场查询)。
(六)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6月6日09时00分到2025年6月10日17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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