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建水电四局第三分局白鹤滩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水利工程项目部水泥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6-05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电四局第三分局委托,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白鹤滩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水利工程项目部所需水泥,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采购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白鹤滩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水利项目扩建工程位于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县槽元乡境内鲹鱼河上游支流阴洞河上,地跨三县,距宁南县城区 73km,距会理县城 80km,距离会东 50km,目前主要给竹寿灌区供水,是一座以农业灌溉、防洪为主,兼有城镇供水和水产养殖等综合利用效益的中型水库,道路状况较好。

2、采购范围:
本次询比为整体采购,供应商须承担本次水泥采购加工制造、装卸费、运输(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仓储、保险、过路过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试验检测、公差费用、缺陷责任期的服务,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供应商应确保供货及时,满足采购人技术标准要求。

3、采购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普硅水泥(袋装)

P.O42.5

t

300

送货点①

2

普硅水泥(散装)

P.O42.5

t

21500

送货点①

3

普硅水泥(袋装)

P.O42.5

t

100

送货点②

4

普硅水泥(散装)

P.O42.5

t

500

送货点②

5

普硅水泥(袋装)

P.O42.5

t

550

送货点③

1

注:以上数量仅为做标书参考数量,询比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以项目部书面提供的工程量并且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施工进度通知分批发货,供应商应提前备货,供货周期为 2025 年 7 月份—2026 年 12 月份。

5、交货地点:①四川省会理市槽原乡黄柏村水电四局枢纽区施工点②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华弹镇武星村。③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松新镇龙洞河。(供应商需提前自行勘察物资进场路线,进场不做任何补偿)。

6、计量单位:计量方式为到货现场过磅称重计量,以采购方过磅数据为结算依据。

7、质量标准或要求:质量满足最新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现场使用要求。
7.1(1)检测依据适用:《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346-2011;《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 法)》GB/T17671-1999 标准;《水泥密度测定方法》GB/T 208-2014;《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 勃氏法》GB/T 8074-2008;《水泥细度检测方法 筛析法》GB/T 1345-2005。

(2)检测结果适用:《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标准。

(3)所有水泥符合国家标准,必须干燥、粉状、无杂质等。

(4)为了保证制作全程的追溯性,每批次的水泥上必须标记有以下信息(不限于):出厂编号,出厂日期,有效期,数量和强度等级等。

(5)所有水泥要求有完整合格的产品出厂证明,必须提供 3 天及 28 天强度试验报告。

7.2.所有材料材质证明书、质量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必须提供原件或加盖供货单位检验公章的有效复印件。材质证明书、质量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必须随车送到,无材质证明书或材质证明书不符合要求不予卸车,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若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导致工程延误,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供应商应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虚假信息,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

7.3.货物抵达现场后,采购人对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检验,如果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两者有不一致的地方,由供应商承担换货或是退货处理。

8、付款方式:

8.1 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采用合同货币即人民币付款。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 ☑电子支付凭证
付款方式:(1)货款分期支付。结算完成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 60 日内,支付比例为当期货款结算金额的 90%。剩余当期货款结算金额的 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材料到场验收合格后 3 个月,质保期到期后返还。

(2)供应商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 50%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同时采购人有权向第三方采购,所增加的成本由供应商承担;如逾期超过 3 日,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8.2 供应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系采购人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因供应商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延迟,则采购人付款时间顺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包含采购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且出具的检验报告不少于 2 个采购规格的产品。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与生产厂家签订的有效采购合同或厂家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 1 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供应商应具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在 2022-2024 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 3 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 500 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5 年 06 月

11 日 17:00 前 ( 北 京 时 间 ) 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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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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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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