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看守所代购物品定点采购招标的采购公告
2025-06-05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平湖市看守所代购物品定点采购,中标供应商须在定点供应期限内及时、有效提供采购人所需相关代购物品。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日用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法人代表或实际控股人,参股人,联系人非公安监管场所领导,经营三代以内近亲属以及特定关系人。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投标说明:
1.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报名获取时间:2025年06月05日至2025年06月11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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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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