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机场通航保障基地(维修机库)工程生产辅助设施及配套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2025-06-05本招标项目敦煌机场通航保障基地(维修机库)工程已由 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以 甘民航发〔2024〕665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敦煌机场通航保障基地(维修机库)项目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敦煌机场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7948.94㎡维修机库、839.73㎡业务用房、210.08㎡油品库、297.81㎡泡沫泵房,以及配套的给排水、暖通、土方及地基处理、道路、边坡、围界、绿化等施工内容,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为准。
2.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7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10月15日,计划总工期共93日历天。
2.4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9388.54万元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范围内和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2.6 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 申请人应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施工员不少于2人、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等管理人员配备数量须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安全生产负责人及拟派项目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注:以上配备的人员均应具有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安全负责人及安全员提供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并将全部项目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的所有证件、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 五、申请人基本情况表”中。
3.4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申请人须提供需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企业纳税证明。
3.6所有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企业须按招标文件约定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承诺书编制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第四章七、其他资料”中。申请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证明,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申请资格或直接否决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及个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查询结果截图:(1)“信用中国”及其跳转的相关网站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的查询结果截图,申请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单位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上述查询时间应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后到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投标(申请)。申请人须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未被限制投标或交易承诺书,若有虚假承诺行为,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投标单位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申请资格或直接否决投标。
3.9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10申请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提供未被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承诺书;以上承诺书可编制于“第四章 七、其他资料”中。
3.1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2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3.13申请人在参加资格预审申请前要严格按照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审查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系统里填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并提交敦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系统相关流程填报),申请人拟派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及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中填报的一致(具体详见甘建建[2020]66号文要求)。
3.14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邀请人,其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负责人组成的项目管理机构应与备案登记或者与资格审查通过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申请资格或直接否决投标。
3.15招标人有权在资格预审期间对申请文件提供的材料进行复核,若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可取消其推荐资格,并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请投标人于2025年06月05日起(法定公休、节假日不除外)……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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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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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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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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