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许昌分行襄城紫云大道离行式自助银行营业用房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5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公开征集襄城紫云大道离行式自助银行营业用房租赁服务项目采购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一)服务品类:离行式自助银行营业用房租赁服务。

(二)服务内容:租赁面积约需27平方米,租赁后用于襄城紫云大道离行式自助银行营业用房使用。

(三)服务质量要求:房屋产权清楚,无权属争议。

(四)服务数量及期限要求:经许昌分行行办会审议通过,租赁期限为3年。

(五)采购预算:财务事项已经许昌分行财审会、行办会审议通过,预算已落实。

(六)报价要求:按年报单价(含税),根据租赁期限报总价(含税),注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七)款项支付要求:

  1. 签订合同时,租金支付方式选取按季或按年支付中的一种。按季支付的,每季末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一季度租金。按年支付的,原则上于当年下半年支付。

  2.供应商应在支付租金前的20日内,根据我行要求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交付我行,否则我行有权拒绝支付租金,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售后服务要求:出租房的所有权人要保证其房屋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责任。

(九)采购谈判时,供应商需提供的主要材料:

 1.参加采购人员授权书;

 2.公司(或个人)承诺与声明;

 3.公司(或个人)基本情况,包括供应商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房产土地证件复印件、从业资质、房产共有人一致同意租出的声明性材料、相关技术文件,服务能力,市场表现等;

4.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服务团队等);

5.服务承诺:按以下内容提供服务承诺(出租方应签字确认)。

(1)我单位(或个人)承诺采购合同签订、租赁协议生效后,按年支付租金。

(2)我单位(或个人)承诺在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协助建设银行进行装修改造。

(3)我单位(或个人)承诺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未依法限制房地产权利,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我单位(或个人)承诺该房屋产权清楚,无权属争议,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我单位(或个人)承诺该房屋不属于非法、违章建筑,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我单位(或个人)承诺该房屋符合使用安全标准,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我单位(或个人)承诺该房屋产符合外事、安全、公安、环保、卫生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8)我单位(或个人)承诺该房屋产权清楚,无权属争议,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9)该房屋(1)属于□(2)不属于□共有产权。房屋如果属于共有产权,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

(10)该房屋(1)属于□(2)不属于□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如果属于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11)该房屋(1)未抵押□(2)已抵押□,如果已抵押应出具经抵押权人同意的证明。

(12)我单位(或个人)承诺该房屋能正常使用,不属于危险房屋之列,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3)该房屋(1)属于□(2)不属于□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如果属于,出租时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1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合同中需约定我行因政策原因提前退租的免责条款。

二、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5年6月12日23点59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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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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