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塔里木油田英买2025年机械清蜡服务(简易清蜡)(四次)招标公告

2025-06-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英买采油气管理区所属单井的需要进行机械清蜡作业,保证单井正常生产,确保油管内作业顺利进行,预计年度工作量3800井次,清蜡深度1000-4000米。

2.2 招标范围:

(1)根据区块含蜡情况接甲方通知准备清蜡设备,及时组织单井清蜡作业。

(2)周期性清蜡井按照清蜡周期开展机械清蜡作业。

(3)做好机械清蜡井相关作业记录,设备使用台帐,根据甲方要求按时上报。

(4)做好清蜡相关设备维护、保养及试压,满足作业现场使用要求。

(5)定期对作业人员开展相关培训作业。

(6)应配备防喷装置试压工具、冬季试压液体等,满足《塔里木油田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

2.3服务期限: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2.4.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新和县、沙雅县、温宿县境内(塔里木油田公司英买采油气管理区)。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具备至少5支施工小队,每支施工小队的现场施工作业人员不少于4人,4人中含绞车岗(队长)不少于1名,中间岗驾驶员不少于1名,井口岗作业人员不少于2名;施工小队人员均持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甲级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驾驶员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含姓名、岗位、持证情况等信息);(2)提供对应人员证书(井控证、驾驶证)扫描件;(3)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队长缴纳的2024年9月至2025年4月社会保险的证明。

3.3设备要求:

具备6000m及以上钢丝的钢丝作业车5台及以上。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设备清单(需标明参数:包括但不限于证明满足6000m以上钢丝要求);(2)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自产设备提供自产设备证明。

3.4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之日,具有油气井绳缆作业服务业绩(国内)。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结算资料。

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最近三年(2022-2025)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

3.10.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06月06日08:00至2025年06月13日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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