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化工减温、减压器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2025-06-05龙江化工减温、减压器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龙江化工减温、减压器采购。
1.2 采购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1.3 (登录后查看)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采购一台减温器(J-2288),2台减压器(SD23105A/B)。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1.7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8最高限价:41万元(价款包含货款、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及增值税费等预计发生的一切费用)。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减温器一台;减压器两台,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5天内。
2.3 交货地点:大庆市大同区林源园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2.4 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生产制造型企业,不接受代理商。
3.2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期内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品种:压力管道元件组合装置),制造范围含减温减压器。
3.3业绩要求:供应商2023年1月1日至今,每年至少具有一个石油化工企业减温减压器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买卖合同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上述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3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1)近3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
3.4 供应商还需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须承诺:①本次响应提供响应资料全部真实准确;②无条件保证 24 小时(含节假日)应急服务;③如果在采购期间和公示期间发现供应商有违反①承诺的情况,将终止供应商投标资格;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现供应商有违反①②承诺的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承担由违反承诺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采购。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6月5日17时00分00秒至2025年6月9日17时00分00秒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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