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信阳市中医院污水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保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6-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

2、项目名称:信阳市中医院污水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保项目(二次)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33910.05元/年(预算金额包含代理服务费)

最高限价:133910.05元/年(预算金额包含代理服务费)

5、招标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招标内容:

具体采购标的的名称、数量、参数以及技术要求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5.2.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5.3.服务地点:按招标单位指定地点完成相关招标内容;

5.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5.5质量保证期:三年;

5.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年份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6月0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提供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站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

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06日至2025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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