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市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PPP项目机电、轨道及装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客服中心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05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06-11 16:00

1.招标条件
1.1天津市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PPP项目机电、轨道及装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资金为获得的工程款,工程所需客服中心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PPP项目第三项目部依据《关于天津市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PPP项目客服中心申请计划的批复》(电建物计划【2025】第10号)意见实施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2天津市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43.7公里,其中地下段约17.4公里,高架段约24.9公里,敞开段长约0.9公里,路基段约0.5公里;全线共设车站24座,其中地下车站12座,高架车站11座,地面站1座。

2.3本项目部实施范围为大沽船厂站(含)~营城街站(含)范围内20个车站的装饰装修、车站辅助设备(电扶梯)、通风空调与采暖、给排水与消防、车站绿化及隔墙砌筑工程。

2.4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5本次招标采购产品为客服中心,共一个包件,具体包件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收货单位等见《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表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2 许可和认证:响应产品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3生产(供应)能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招标产品生产线,能确保按需要组织生产、供应、交货。

3.4 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 万元,年均主营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提供近二年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 质量保证能力:供应商组织机构健全,技术人员配备合理,生产设施齐全,检验设施齐全,标定合格、有效,重视产品生产过程管控;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质量有保证,进场检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铝单板、不锈钢板、钢化夹胶玻璃、防静电架空活动地板具有通过C MA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型式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能确保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的可追溯性。

3.6 履约信用:近三年合同履约(供货)良好,社会信誉良好;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投标人不存在无故停止供货、不按合同约定调价、结算等行为,不存在因恶意催要货款、骗取合同等行为引起的诉讼或仲裁等无不良行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

3.7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投标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进行供应商注册,2025年 6 月 11 日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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