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卷烟厂厂区外部高压线路设备维修项目(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
2025-06-051、招标条件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卷烟厂厂区外部高压线路设备维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项目概况
(1)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卷烟厂。
(2)(登录后查看)
(3)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卷烟厂厂区外部高压线路设备维修项目。
(4)项目编号:
①招标人编号:QZGK
(5)项目性质:本项目为非依法招标项目。
(6)项目类型:服务类。
(7)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具备施工条件,根据招标人生产安排,本项目分段实施,但现场总施工时间须≤15天。具体开始实施时间由招标人根据生产计划情况而定,招标人提前3天通知投标人。
(8)实施地点:招标人厂区外部益烟线、时烟线两条10KV高压线路。
(9)项目主要内容:对厂区外部高压线路17台10kV电缆对接箱进行维修,其中15台对接箱修改框架结构,改为两边上掀开门,箱门支撑杆下端安装固定设备,维修更换内部老化件及支撑结构;2台靠近外部供电站的电缆对接箱修改框架结构,维修更换内部老化件(预制插接式电缆头、双通绝缘母线、连接金具、接地组件等)及支撑结构,安装断路器等相关元器件使其具有分合闸功能(电压等级AC10kV、额定电流630A)并配置保护、测量及操作功能;对基座进行维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技术规格和要求”。
(10)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37.4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3、招标范围
(1)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否。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作业人员须具备高压电工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资格证书,每种证书至少提供1人,可1人多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下列处罚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骗取中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下列处罚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骗取中标(以“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9)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有效期内)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10)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有效期内)。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2年6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报名)时间及途径: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2日。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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