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三年行动计划—甘肃省庆阳市城市再生水(中水)利用项目南区污水处理厂中水系统改造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2025-06-051、建设地点:庆阳市南区污水处理厂院内。
2、工程规模:
(1)建设规模
本次改造处理规模维持不变,污水处理规模2.2万㎥/d,再生水处理规模2.0万㎥/d,新建介质高效沉淀池及配套设施、更新部分工艺段设备及仪表等;配套敷设再生水管道3.17km及附属构筑物。尾水排放要求一级A标准不变,将再生水出水水质提高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2019)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湖泊类标准;
(2)建设内容
中水系统改造:本工程不对预处理段进行改造,更换生物处理端老旧设备,增加介质高效沉淀池工艺,新增的介质高效沉淀池,配套进水提升泵房,设置各级滤池的超越管道及阀门,实现处理工艺的灵活调整。同时对厂区内自控、电气系统进行改造。
再生水管网:本工程沿A1路布dn500mm-dn630mm的再生水管网3.17km,同时预留接口,配套建设检查井、阀门井等附属构筑物。本项目管道采用PE管,定向钻拖拉工艺施工。
3、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4、设计周期:30日历天。
5、项目估算总投资:4066万元;设计招标控制价:128万元。
二、投标人及设计团队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2.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2.4 投标人拟组建的本项目设计团队须由建筑专业1人、结构专业1人、给水排水专业1人、暖通空调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造价专业1人组成;设计团队人员应满足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要求。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2.7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三、公告期限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3.1.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6日0时00分至2025年6月10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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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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