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镜湖区城市更新银湖北路79号及周边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5二、项目名称: 芜湖市镜湖区城市更新银湖北路79号及周边改造工程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芜湖市镜湖区 ;建设规模: 改造总面积约149800平方米,涉及3093户 ;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涉及房屋渗水维修、小区道路提升、增设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改造小区监控等信息化智能化设施设备、外立面出新等设计施工一体化 ;计划工期: 180个日历天 。
2.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3.合同估算价: 49780260元 。
4.资金来源: 政府性资金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以下(1)和(2)资质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 。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不超过2家,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本项目报名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成员身份报名,其他联合体成员资质及联合体协议书需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单位签章或盖章即可。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的不良行为披露专栏公开信息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要求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签约合同价的 40 %(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中小企业承担部分的 70 %)。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份额通过以下①或②方式:
①以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为签约合同价的 40 %(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为 70 %);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②以分包形式预留份额的,要求投标人将签约合同价的 40 %(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为 70 %)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微企业分包。
(2)其他要求: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5 年 06 月 06 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 2025 年 06 月 26 日 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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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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