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备物资储备库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5
项目名称: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备物资储备库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15294.80元,大写:玖拾壹万伍仟贰佰玖拾肆元捌角整

最高限价:¥915294.80元,大写:玖拾壹万伍仟贰佰玖拾肆元捌角整

采购需求:完成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备物资储备库设施设备采购(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的材料;

1.1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1.2供应商需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1.3具有良好财务状况(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期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6-06至2025-06-27,每天上午8:30至开标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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