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2025-2026年京津晋冀区域、湖北区域、浙江区域塔吊集中租赁招标公告
2025-06-05本招标区域为京津晋冀区域、湖北区域、浙江区域所承建的项目,招标标的为塔吊租赁,由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组织公开招标。招标结果公布后,上述区域的项目签订的合同应执行集中租赁中标价格。招标结果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甲方新承接的项目不再执行此招标结果,已执行的项目,乙方应履行具体项目部签订的合同条款。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本次招标的范围
招标人在京津晋冀区域、湖北区域、浙江区域所有项目部所需的塔吊。具体包件数量、划分以及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附表中的数量为区域项目预计总计划,中标单位需与供应项目实际需求数量单独签订租赁合同。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4.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塔吊安拆资质,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投标方具有塔吊安拆资质,其中要求各区域一包件(TD-01、TD-03、TD-05)投标方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各区域二包件(TD-02、TD-04、TD-06)投标方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
4.1.2所提供的设备生产制造商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投标的塔吊指定生产厂家品牌:中联重科、陕西建设机械、徐工、三一重工、永茂、虎霸或同等次品牌。
4.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方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须提供2023-2024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方签字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
4.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设备质量应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文件要求;具备相应检测证书,且出厂年限5年以内;具有履行租赁设备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提供设备产权证明);
4.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能力,业绩要求应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3份,优先提供与央国企合作的业绩,供应商自列清单为无效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或协议书的签订日期为准。
4.1.6履约信用要求:①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②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③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公司、中铁建工集团华北分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④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或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 C、D 级’的供应商。⑤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件。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有权在开、评标后组织实地考察,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供应能力、产权备案、出厂年限等资料与实地考察结果不一致,招标人有权根据考察报告予以否决投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登录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2日报名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