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仁县产业开发区LNG储备站及配套管道工程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2025-06-05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安仁县产业开发区LNG储备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二期)EPC+O,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仁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发改字[2023]116号,建设单位为安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总投资为5588.076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安仁县产业开发区LNG储备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二期)EPC+O;

1.2.2  建设地点:永乐江镇的大金山工业园和灵官镇的灵官工业园;
1.2.3  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2座LNG储备站、3.2km次高压天然气管道,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588.076万元。1、LNG 储备站: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2座LNG储备站,分别位于永乐江镇的大金山工业园和灵官镇的灵官工业园。大金山工业园和灵官工业园 LNG储备站均设计2台150立方米的LNG储罐和2台100立方米的LNG储罐,总储容为1000立方米,设计供气规模均为1.1X104Nm3/h;天然气计量调压站接收上游计量站次高压燃气管道来气,经调压站调压后输往下游。2、管线工程:次高压燃气管道从上游安仁桥边湾计量站接出,输送至大金山工业园LNG储备站,设计管径为D219X6.3,设计压力1.6MPa,管道总长约为3.2km;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365☑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 EPC+O 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安仁县产业开发区LNG储备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二期)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等进行全过程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设计、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综合运营全面负责;

1.5 质量要求:

1.5.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

1.5.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5.3采购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设备采购须招标人共同参与,并满足工程交付要求,所采购的产品(包括设备)须达到出厂检验合格、检验检测合格、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1.5.4运营质量:运营服务质量须满足相关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1.6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年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

1.7运营实施内容

1.7.1本项目运营范围包括:大金山工业园和灵官工业园 2个LNG储备站的燃气经营。

1.7.2运营职责要求:中标后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与区域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对接设计、施工、验收、供气、项目运营、管道维修维护、燃气事故抢险等相关事宜,运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经省燃气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运营单位还需在项目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具备燃气事故抢险抢修能力,配备必要的抢险抢修设备机具和车辆。

1.7.3运营资产权属:本项目投资建设内容清单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期、运营期内投资建设形成的各项资产)以及运营期内因更新重置或升级改造投资形成的资产,中标人仅在运营期内对项目资产享有占用、使用、收益的权利。

1.7.4运营回报机制:本项目的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因本项目为业主方全额投资并为经营性项目,能产生运营收入,运营方需定期上缴部分运营收入至业主方或业主指定机构,以覆盖项目的投资成本及利息并满足业主方的合理利润(运营期内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每年足额交纳。

承包人对应交纳的运营收入承担共同保证责任,即当运营单位不能按期交纳运营收入的,承包人应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甲方有权向任一承包人主张保证责任。

1.7.5运营移交: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招标人将形成的固定资产统一交由运营单位运营管理(运营单位自负盈亏)。本项目运营期20年(不含建设期),根据提交的详细运营方案可进行适当调整。本项目由中标人负责招标范围内运营资产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运营期满后,中标人应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或政府指定机构。

1.8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51736600.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49474100元,预备费1568400.00元,设计费694100.00元)。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同时具有压力管道GB类GB1级安装许可证和压力管道GA2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同时具有压力管道 GB 类GB1 级以及GC类GC2级设计许可证资质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且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运营单位具有有效的燃气经营许可证。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 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06月05日起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07月07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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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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