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2025年公款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采购公告
2025-06-05一、招标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平湖市属国有公司资金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平财国资〔2022〕32号)、《平湖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平财发〔2021〕2号)等规定,受平湖市商务局委托,现就平湖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2025年公款资金竞争性存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及数量
标项 |
招标内容 |
存期 |
中标单位数量 |
备注 |
1 |
平湖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2025年公款资金竞争性存放标项一 |
1200万元,2025年6月29日到期,存放三年期定期 |
1家 |
|
2 |
平湖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2025年公款资金竞争性存放标项二 |
1000万元,2025年11月29日到期,存放三年期定期 |
1家 |
备注:投标单位可以选择其中的一个标项或两个标项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的一个标项。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竞争性存放投标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参与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平湖市设有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中没有单位存款业务的机构除外);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人民银行平湖市支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银保监部门上年度监管评级3级及以上。若在平湖市设立分支机构未满1年或未获得评级的,可参照上级行相应综合评价及监管评级。不纳入监管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4)本次招投标每家银行有且只有主体一家参与投标,允许以平湖支行为投标主体。
五、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5年6月5日起至2025年6月1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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